「信。」我伸手。
他把信封递过来。信封的四个角都磨圆了,白sE泛成了米sE,邮票贴在右上角,是五年前的旧邮票,面额都改版了。收件人栏的三个字,一笔一划写得工整用力,力透纸背:张歆纯。
「当着你的面拆,可以吗?」
「……可以。」他的声音有点哑,「你念出来也可以。反正里面每一个字,我都背得出来。」
我拆开信封。信纸是活页纸,摺成三摺,摺痕深得像刻上去的。十八岁的程宇辰的字,b现在稚nEnG,有几处墨水晕开了,不知道是汗还是别的什麽。
「张歆纯:
写这封信的时候是凌晨四点,我的行李在旁边,六点要出门去机场。
我想了很久第一句要写什麽。对不起太轻,我Ai你太重,最後我决定写实话。实话是:我家破产了。我爸被骗了,房子没了,我的奖学金是全家现在唯一的好消息。这些我三个月前就知道了,蛋饼那天早上,同意书就在我的书包里。
你骂我记不得你不吃酱油膏。你错了。我记得你不吃酱油膏、不吃香菜、珍珠要半糖、冬天手会冰、看恐怖片会捏我但嘴y说不怕、数学卡住的时候会咬笔盖、难过的时候会先笑。张歆纯,我什麽都记得。就是因为什麽都记得,我才知道,如果我开口说等我,你就真的会等。
我不敢赌。四年,也许更久,隔着十六个小时的时差,用你最好的年纪等一个自身难保的人,我不敢让你赌。所以我用最烂的方式让你恨我。效果很好,好到我现在坐在这里,手在抖。
那句诅咒,我收不回来了,就让它变成一个愿望吧:愿你这辈子再也交不到男朋友——除非那个人,b十八岁的程宇辰勇敢。
如果有一天这封信到了你手上,代表我终於变成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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