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崔翔对眼前这个坐在轮椅上的小寡妇油然生出好感,她懂我!

        “我家里是做矿山生意的,想要钱,我在家里,吃穿不愁,我来这,就是为了立一番事业!”

        崔翔家在云贵是大户人家,手中有锌矿、铜矿、铅矿几大矿山。

        一代吃,二代穿,三代读书,但是本朝禁止商人子弟参加科举考试,家中子弟读书,也不过是学学算账、做生意,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

        偏偏崔翔读书,就爱读游侠传、边塞诗,看着诗人写的开疆拓土的雄壮诗篇,他也跟着激动了,非常想学前人,也来个投笔从戎。

        不幸的是,崔翔天生有一只眼睛看什么都模糊不清,看字只能看出间架结构的疏密,看人更是色块,别说敌我,就连男女都分不出。

        他的一腔热血,被眼睛耽误了。

        直到他偶遇李榆。

        那一天,把自己全部积蓄拿出来捐官的李榆得知自己那么快就得到了实权职位,大喜过望,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从招募处失魂落魄出来的崔翔。

        两人意外相识,崔翔得知李榆要上任的地方是云州,十分心动,那可是无数边塞诗人笔下的圣地。

        什么“谁言塞外无春色,雁声惊掠古云州”“云朔自古多英杰,燕赵从来出烈魂”“将军百战鬓已秋,犹携剑气过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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