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之後,她以为那会是一个秘密。

        一个烂在心里的、永远不见光的暗疮。她想着,只要不去碰它,它会自己慢慢结痂、脱落,最後变成一道不痛不痒的疤。生活还会照旧——上班、下班、和男朋友吃饭、周末看场电影,日子像一杯温水,不烫嘴也不凉心。

        可那个秘密像钉子一样扎在r0U里,不是它不疼,而是她学会了用那条腿走路。

        第一个星期,她正常去上班。坐地铁的时候,身边的男人挤过来,她下意识地缩了一下。她想起了他的手掌,乾燥而有力,握着她的时候像是在确认一件东西的所有权。她闭上眼睛又睁开,车厢里的日光灯白得刺眼。

        她给那个号码发过一条简讯,内容是删了又写的「那天谢谢你」。发出去之後,她盯着萤幕看了很久,对方回了一个「:)」。她看着那个笑脸,说不清自己是松了口气还是失望。

        她忽然意识到,他从头到尾没有试图透过手机号码加她的微信。她不知道该感谢他的分寸,还是该恨他的乾净。

        第二个星期,她开始失眠。凌晨,她躺在男友身边,听着他均匀的呼x1声,大脑却还在高速运转。她想起那个酒店的床单,白sE的、浆洗过的y挺质感;想起他事後递过来的那瓶矿泉水,瓶身上凝着细密的水珠;想起自己从电梯走出来时,大堂镜子里那个头发凌乱、口红已经花了的nV人。

        她不认识那个nV人。

        可那个nV人,才是真的她。

        第三个星期的某天,男友告诉她,公司接了一个外地项目,要派他过去驻场做技术支援,可能要好几个月。具T多久,他说不好。走的那天,他拖着一只巨大的黑sE行李箱,在门口抱了抱她,说到了给她发消息。她说好。

        门关上之後,她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站了一会儿。然後她把手机放在茶几上,去洗了澡,给自己倒了一杯水。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告诉自己上次是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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